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浦江天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浦江县***青山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浦江天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浦江县***青山村村民委员会(2022)浙0726执2780号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浙0726诉前调确1979号民事裁定书。因被执行人支付执行款100966元,缴纳执行费1414元,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对本案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