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与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浙1003民初401号 原告:***,男,1964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黄岩区。 被告: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老环城东路**。 诉讼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受理。审理过程中,原告于同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代书记员 牟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