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浙1003民初241号 原告:***,男,1962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黄岩区。 被告: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4813384-6。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老环城东路**。 管理人: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本院在审理原告***为与被告浙江省台州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代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