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晟川建筑有限公司

瑞安市兴安建筑设备租赁站、浙江晟川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81执6291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兴安建筑设备租赁站:

被执行人浙江晟川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兴安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浙江晟川建筑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381民初679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兴安建筑设备租赁站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晟川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81执629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