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575号
高新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4月8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4月9日对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以1840000.00元为限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184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