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3执1525号
申请执行人:***业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西安雅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长春市祺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业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发建设有限公司、西安雅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祺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2)吉0103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2023)吉0103执152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