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跃网架钢结构有限公司

山东宏跃网架钢结构有限公司;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6)冀06执265号 某甲公司、某乙公司: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保定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保调字第0699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6年4月22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了被执行人某乙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908859.93元,其中案件款7842248.69元已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银行账户,执行费66611.24元发放至本院执行费专用账户。 本院认为,某乙公司已将保定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保调字第0699号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6)冀06执265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