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忠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忠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博旭纺织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702执2656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忠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N8L9L1A(1-3)。

法定代表人:刘忠斌。

被执行人:池州市**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园区创业示范园**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REFR39E。

法定代表人:张学胜。

申请人安徽省忠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池州市**纺织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皖1702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明宏

审判员  宋会杰

审判员  时立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吴礼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