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682执1383号
江苏靖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养老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靖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工程款7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025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9602元(未预交)。本院于2023年3月9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已强制执行到位工程款700000元、利息26855.86元、案件受理费1025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42113.86元。另查,江苏靖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需给*****养老集团有限公司逾期竣工违约金30000元、案件受理费420元,双方一致同意在上述执行款中抵销。本院已将案款711693.86元转付申请执行人江苏靖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另行收取执行费9602元。至此,江苏靖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2)苏0682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