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鑫恩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渝05民初2411号
原告: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凤临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2028992963。
法定代表人:王明安,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敏,重庆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媛,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西安鑫庆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以西凤城五路南侧赛高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596316398Y。
法定代表人:魏立夫,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恩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沈,住所地沈阳市苏家屯区清州街**苏南工业园区**8-2信用代码91210111MA0YCARP79。
法定代表人:王春龙,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泰公司)与被告西安鑫庆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鑫庆公司)、***恩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受理之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原被告双方放弃部分举证期限以及提前开庭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新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明安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敏,被告西安鑫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立夫及被告***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春龙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新泰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立即共同向原告赔偿损失6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主要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西安鑫庆公司系友好合作单位,2019年8月2日,原告与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西安鑫庆公司负责“多工位内防喷工具自动化试压装置、管汇自动化试压装置、液动管汇控制箱、DST远程无线电动试压系统、防喷器闸板自动拆装装置整机及配件”的生产;原告授权西安鑫庆公司就上述五种产品使用原告的商标等进行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签订、结算回款等相关事宜;西安鑫庆公司不得在所有产品、铭牌、图纸或其他任何地方非法使用原告授权使用的API会标及会标编号。否则,原告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西安鑫庆公司承担或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2019年8月1日,西安鑫庆公司还收到原告送达的《关于API产品会标使用的函》,在此函件中,原告书面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不能以原告的名义在产品、铭牌、图纸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原告授权的API会标及会标编号”。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西安鑫庆公司却违反合同及书面函的约定或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仅将合同约定的五种产品交与***恩公司负责生产,还非法将API会标及编号使用到其生产的产品铭牌上,该行为被他人举报至API注册人美国石油协会,导致该协会立即禁停原告使用API会标及6A-0518、16C-0025、16A-0135、16RCD-0015等会标编号的严重后果,已给原告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认为,原告的损失是由于二被告严重违反合同和法律规定所造成,依法应由二被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本案诉讼,望判如所请。
西安鑫庆公司与***恩公司共同答辩称,被告与原告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此次因为被告把控不严,导致被告员工擅自在产品铭牌上标注会标及编码,给原告造成了一定损失;对于原告提出的陈述均认可,所有责任由二被告全部承担。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本院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美国石油协会(AmericanPetroleumInstitute)曾向重庆新泰公司颁发有四份会标使用许可证,授权: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华人民(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永川区凤临路**上使用官方API会标;在任何情况下,如应用官方API会标,则该会标应与证书编号结合使用。美国石油协会(API)保留以令美国石油协会(API)董事会满意的任何理由撤销授权使用官方API会标的权利。其中,编号为16RCD-0015的许可证的范围涉及的内容为旋转控制设备,生效日期为2017年9月3日至2021年11月19日;编号为16C-0025的许可证的范围涉及的内容为节流和压井管汇缓冲管、钻井节流阀、钻井节流阀驱动器、刚性节流和压井管线,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编号16A-0135的许可证的范围涉及的内容为异径连接装置和钻井四通,生效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19日;编号为6A-0518的许可证的范围涉及的内容为套管头和油管头(PSL1、PSL2、PSL3)、节流阀(PSL1、PSL2、PSL3)、转换连接装置(PSL1、PSL2、PSL3)、盲板和试压法兰(PSL1、PSL2、PSL3)、三通和四通(PSL1、PSL2、PSL3)、螺纹式连接装置(PSL1、PSL2、PSL3)、顶部连接装置(PSL1、PSL2、PSL3)、异径接头和隔离四通(PSL1、PSL2、PSL3)、卡瓦悬挂器和芯轴悬挂器(PSL1、PSL2、PSL3)、闸阀、球阀、旋塞阀(PSL1、PSL2、PSL3)、管堵、液动和气动驱动器、垫环、背压阀和VR堵,生效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9日。
又查明:2019年7月3日,重庆新泰公司向包括西安鑫庆公司在内的各相关方发出《关于API产品会标使用的函》,函件内容为:“根据APIQ1《石油天然气行业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第九版附录A的规定,只有通过API授权的审核组经现场审核,并验证了组织已经实施并保持一个满足APIQ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且申请的会标产品满足API产品规范或标准的细节要求,才予以颁发API证书。API会标证书基于场地管理办法,因此API会标只能在获得许可的场地使用(会标仅限重庆市永川区凤临路9号使用)。任何相关方或协作单位不能以我公司的名义在产品、铭牌、图纸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我公司授权的API会标及会标编号,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现象我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且由此带来的损失将由相关方全部承担。”西安鑫庆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收悉该函件。
还查明:2019年8月2日,重庆新泰公司(甲方)与西安鑫庆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乙方负责多工位内防喷工具自动化试压装置、管汇自动化试压装置、液动管汇控制箱、DST远程无线电动试压系统、防喷器闸板自动拆装装置整机及配件的生产;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乙方是合法成立的有经营资质的公司,乙方与甲方合作生产出来的产品一定是优质等级,如因质量问题在所属范围内出现问题,乙方全权负责解决及赔偿;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在产品、铭牌、图纸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甲方授权的API会标及会标编号,如违规使用,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双方还在该协议中就其他权利、义务作了约定。
签约后,西安鑫庆公司将合同约定由西安鑫庆公司生产的产品交由***恩公司生产。***恩公司在其于2020年3月为西安鑫庆公司生产的“液动节流管汇控制箱”(即重庆新泰公司与西安鑫庆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名称为“液动管汇控制箱”的产品)产品上使用了落款为“中国.重庆.永川.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铭牌,该铭牌左上角有API协会标记,标记旁边有“16C-0074”字样,其中“74”字样有涂抹痕迹,该铭牌上还标明型号为“JYA-70”,出厂编号为“12003029”,制造日期为“2020.3”。
再查明:2020年6月22日,美国石油协会(AmericanPetroleumInstitute)发文通知重庆新泰公司:API已获得的证据表明您的工厂(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使用API会标的事实,证据表明: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授权许可的产品铭牌上使用API会标,因此,根据API会标使用管理规定,您的API会标许可证(即编号分别为6A-0518、16A-0135、16C-0025、16RCD-0015的四个会标许可证)已经被暂停,立即生效。同时您公司将丧失作为API会标许可企业的权利。暂停期间,您的组织不得在任何产品、设备铭牌、新闻通讯、网站和其他公司的文档上使用API会标标志或许可证号。为了恢复您的API会标许可状态,你必须针对此次错误事件提供根本原因分析、改正措施以及改正措施实施的情况。此外,您必须:1、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总数;2、告知收到错误标记产品的客户;3、从所有受影响的产品中删除API会标标记和许可证编号。您公司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操作,并将整改的内容(需提交英文翻译稿)提交至API,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您的API会标许可被取消。
另查明:2020年6月24日,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发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Z2020714A/B-2009-6784-B2),就华东油气分公司2020年度(200912)注气、采气井口框架招标采购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重庆新泰公司参加了此次招投标活动。同年8月17日,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向重庆新泰公司作出《未中标通知书》。
庭审中,原告还举示了两张美国石油协会发票(发票号分别为1013694和MCA-55122)、重庆银行借记通知(汇出汇款)和中国银行国际结算借记通知各一份、《委托代理合同》一份及律师费发票一张,拟证明其于2020年1月21日向美国石油协会(AmericanPetroleumInstitute)支付API会标年费美元12500元,扣账金额为人民币86407.5元,还于2020年6月15日向该协会支付了API会标年审费美元6323.89元,扣账金额为人民币44967.28元,同时还为本案纠纷支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3000元,合计人民币144374.78元,这些费用均属因API会标由于二被告的行为导致被暂停而给原告重庆新泰公司造成的在约定违约金50万元之外的损失,均应纳入本案赔偿范围,故原告的直接损失总额为644374.78元,应由二被告共同赔偿,而且二被告的违约行为还给原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可得利益损失。西安鑫庆公司和***恩公司质证称,对前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且认可原告的举证意见,愿意赔偿原告主张的损失费。***恩公司还表示愿意与西安鑫庆公司共同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原告重庆新泰公司与被告西安鑫庆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关于由西安鑫庆公司负责对涉案产品等五种产品的生产、西安鑫庆公司不能以重庆新泰公司的名义在产品、铭牌等任何地方使用重庆新泰公司授权的API会标及会标编号、西安鑫庆公司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产品技术、设计等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的内容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禁止性,应认定为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但西安鑫庆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涉案产品交由被告***恩公司进行生产,而且在交付的产品的铭牌上使用了API会标及会标编号,明显违反了前述合同约定,还造成了重庆新泰公司的系列会标许可证被暂停使用的严重后果,西安鑫庆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违约方西安鑫庆公司应向合同相对方重庆新泰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鉴于西安鑫庆公司在诉讼中同意承担重庆新泰公司提出的违约金之外的API会标年费、年审费及律师费合计144374.78元的损失费用,此系该公司对其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尊重并确认。故本院确认西安鑫庆公司因其违约行为应向重庆新泰公司支付的赔偿金共计为644374.78元。由于被告***恩公司在诉讼中表示愿意与西安鑫庆公司共同向重庆新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亦系该公司对其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尊重并确认。
综上,被告西安鑫庆公司和被告***恩公司应共同赔偿重庆新泰公司因西安鑫庆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共计644374.78元。原告重庆新泰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西安鑫庆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和被告***恩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损失费用共计644374.78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300元,由被告西安鑫庆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樊仕琼
审 判 员  彭 浩
人民陪审员  张 玲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法官 助理  郑大地
书 记 员  廖 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