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合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宣丽芳、义乌市合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783执387号

(2020)浙0783执恢548号

***、义乌市合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东阳市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商初字第744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义乌市合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经本院恢复执行,(2017)浙0783执387号执行案件已于2020年3月9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