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雅堡铁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新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16执1481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雅堡铁艺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新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雅堡铁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新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宁裁字第782号仲裁裁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人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