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11执56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潭县。
被执行人:***,男,196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乡市。
被执行人:湘乡市湘广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乡市白田镇农民街。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湘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车站北路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湘乡市湘广劳务有限公司、湖南湘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