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180号
***与山东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2民初45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过付案款,本院收取执行费2450元。至2022年1月24日为止,***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执18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