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光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永州市环球汽车有限公司与湖南艺光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1103民初7556号 原告:永州市环球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0868710136461。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的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正赢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被告:湖南艺光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松木塘二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32883638D。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系该公司员工,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系该公司员工,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永州市环球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艺光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财产赔偿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12月9日立案后,原告永州市环球汽车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永州市环球汽车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1,144元,减半收取5,572元,由原告永州市环球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