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鲁0983执保2210号
保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2026)鲁0983民初472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57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6年5月6日依法查封了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0元,冻结期限一年;查封被保全人名下房产一处,查封期限三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6)鲁0983执保2210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