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0687民初3842号
原告:海阳市盛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杭州街21号。
法定代表人:张桂林,男,1978年7月27日出生,汉族,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红军,山东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阳***置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海阳市碧城工业区中山街6号。
法定代表人:纪小玉,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山,男,1974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海阳市,该公司职员。
原告海阳市盛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海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于明翠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