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贝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791民初3168号
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贝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2日立案。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764元,减半收取计3382元,由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刘恩科
书记员  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