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杰集团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鲁杰集团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圣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811执恢38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鲁杰集团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圣鲁建设有限公司、胡贵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0811执恢3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朱玉林 审判员  宋 连 审判员  闫 飞
书记员  田再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