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联城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联城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5执704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长沙市联城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南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长沙市联城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株洲仲裁委员会的(2021)株仲裁字第1139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长沙市联城建筑有限公司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湘0105执70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张 淳
审 判 员  余志顺
审 判 员  周 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官 助理  孙 静
代理书记员  曾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