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81执302号
申请执行人:诸暨市腾达水泥烟道厂,住所地诸暨市***道三都二村青龙自然村6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681MA29CHYK0N。
经营者:***。
被执行人: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15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7195980824。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诸暨市腾达水泥烟道厂与被执行人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