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1823执47号
***强信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人***强信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建工雅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建工雅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成都建工雅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建工雅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分公司已支付***强信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1788219.99元,支付诉讼费41730元,执行费19668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现我院已对申请人***强信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建工雅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建工雅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方式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