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1703执1227号
申请执行人达州市宏威砼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省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9798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97989.00元,其中,本金58830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684.00元。另,本案执行费8380.00元已由被执行人四川省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达州市宏威砼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7民终16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