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03执31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603民初1015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4年1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1908.43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92495元、诉讼费5201元、执行费4212.43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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