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1092执恢7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1329241965********),男,1965年8月12日出生,住威海环翠区。
被执行人: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6671458XG,住所地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27229346147,住所地广东省。
本院在执行本院的(2020)鲁1092民初2606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上述当事人之间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被执行人破产审查案件,申请执行人表示将按法律规定申报债权,同意本执行案件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的(2023)鲁1092执恢7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