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正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正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502执146号
被执行人:阜新正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210903680057958X,住阜新市新邱区文明街275-10门;
被执行人:**,男性,1970年8月15日出生,210122197008154835,汉族,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现羁押于本溪市;
被执行人:程玉亮,男性,1982年3月10日出生,210903198203103514,汉族,出生于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住阜新市海州区。
此案无裁判文书。
执行员  徐金枝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刘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