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茶山***水泥制品店、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324执493号 温州市瓯海茶山***水泥制品店、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瓯海茶山***水泥制品店与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324执49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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