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624执120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6年3月23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宽甸满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中祥物资贸易中心,住所地: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中祥小区。
法定代表人:马逛,男,1975年8月9日出生,满族,系该中心经理。
被执行人:丹东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丹东市振兴区振四街36号。
法定代表人:杨白,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中祥物资贸易中心、丹东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本案符合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高翔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