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启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289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申请人广东东启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泸州市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1323民初941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已解除了本院作出的(2021)粤1323民初941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泸州市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城西支行(账户为2304********)存款人民币600000元的冻结。
二、已解除了本院作出的(2021)粤1323民初941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泸州市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户为5401********)存款人民币600000元的冻结。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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