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工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和辽阳工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辽1003执264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辽阳工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阳市白塔区光明委。
法定代表人:***,女,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系该工程承包者。
被执行人:**,男,系该工程承包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阳工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0月17日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辽市劳人裁字【2016】67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岩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