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川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绵阳市川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四川路桥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722执1626号
绵阳市川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绵阳市川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依据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1)川0722民初299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工程款、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迟延履行金。执行案号(2021)川0722执1626号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被执行人四川路桥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共计904422元(其中工程款800000元、违约金80000元、迟延履行金2002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1220元、执行费11200元)扣划至本院标的款账户。至此,被执行人四川路桥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完毕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1)川0722民初299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案款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绵阳市川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应予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