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德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与攀枝花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81执1610号
毕节市德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在申请人毕节市德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310000元,案件受理费4550元,申请执行费45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攀枝花市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给付申请人毕节市德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314550元,并向本院缴纳本案执行费4550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