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0421执恢99号
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攀枝花蜀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与攀枝花蜀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5493.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47739.00元,其中,执行款432900.00元,执行费9426.00元,诉讼费5413.00元,(未执行到位的22593.12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7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至此,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42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