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鼎力建设有限公司

阜新天瑞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阜新鼎力建设有限公司、辽宁汉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911执590号 阜新天瑞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阜新鼎力建设有限公司、辽宁汉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阜新天瑞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阜新鼎力建设有限公司、辽宁汉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自愿承担执行费用(执行费1752元已缴纳)。申请执行人阜新天瑞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辽0911民初488号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