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坤星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328执1177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坤星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坤星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云2328民初16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执行标的款为100100元,案件受理费为1348元,申请执行费为1422元,合计10287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判决书确定的事项履行完毕,即本案依法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