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4执2222号
申请执行人:泸州科远电器设备成套厂,住所地: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一门山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567604470P。
投资人:袁德辉。
被执行人:四川富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县牛滩镇牛滩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671401710K。
法定代表人:王戬。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2021)川05民终1316号民事判决书和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1日作出(2021)川0504民初2597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四川富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富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金额805522元(含执行费10352元),被执行人四川富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0372元。据此,泸州科远电器设备成套厂与四川富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执行员  伍能芳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涂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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