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川0114执3094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201965247K。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0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申请执行人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0114民初42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8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0114民初426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黄勇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