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1005执11号
申请人辽阳祥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辽阳市***区汤河镇***村民委员会:
辽阳祥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辽阳市***区汤河镇***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24941.0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辽阳祥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1005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 判 长 窦 闯
人民陪审员 刘金玲
人民陪审员 单春燕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书 记 员 徐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