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华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劳务合同纠纷驳回申请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628执220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丁友杰,系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75年2月18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委托代理人伍勋,系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系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道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审查本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1)项规定的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四川华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