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0107执957号
仁寿元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华欣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仁寿元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后认为,仁寿元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川0107执9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苏 建
审判员 钟在洪
审判员 方钦少
书记员 杨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