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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川3432民初205号
原告:***,男,汉族,1957年8月1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3年12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8年12月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1年3月3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81年6月2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45年12月1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1年8月2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5年3月1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4年1月16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0年6月2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80年4月12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6年2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56年2月9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6年9月14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66年4月2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1年12月15日出生,四川省冕宁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彝族,1953年4月12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4年5月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54年11月22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2年1月9日出生,四川省资阳市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58年2月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96年9月7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彝族,1996年12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97年3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全,男,汉族,1976年12月3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1年4月14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1年6月4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阿说五呷,男,彝族,1980年11月1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彝族,1979年1月2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82年4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97年10月13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2年10月30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67年3月1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周天文,男,汉族,1942年10月16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1年2月24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5年2月2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4年2月2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75年2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1年7月27日出生,四川省冕宁县人,住址四川省冕宁县。
原告:***,男,彝族,1966年1月27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4年3月27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86年2月7日出生,四川省冕宁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56年10月12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56年6月10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9年2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1年3月29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52年8月7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3年9月11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8年3月20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68年9月18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91年4月13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53年9月4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等52人推举诉讼代表4人:
原告:***,男,汉族,1956年2月9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女,汉族,1972年1月9日出生,四川省资阳市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64年5月5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男,汉族,1980年4月12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等52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喜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委托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等52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呷洛布吉,喜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委托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昌市三岔口南路。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1969年10月21日出生,四川省西昌市人,住址四川省西昌市。
被告:***,男,汉族,1977年12月26日出生,四川省喜德县人,住址四川省喜德县。
原告***、***、***、***、***、***、***、***、***、***、***、***、***、***、***、***、***、***、***、***、***、***、***、**、**全、**、***、阿说五呷、***、***、**、***、***、周天文、***、***、***、***、***、***、***、***、***、***、***、***、***、**、**、***、**、***(以下简称为原告***等52人)与被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1日立案。原告***等52人于2022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等52人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全、**、***、阿说五呷、***、***、**、***、***、周天文、***、***、***、***、***、***、***、***、***、***、***、***、***、**、**、***、**、***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等52人负担。
审判长 金 波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沙 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