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402执409号
攀枝***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正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金正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及利息共计10949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金正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完毕109495元。至此,攀枝***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川0402民初11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余 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周渝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