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3301执181号
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元,执行费人民币****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本院已于2019年12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四川金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301民初225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孙 红 霞
书记员 洛让志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