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锦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渠县恒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703执恢925号

***(申请执行人)、

四川锦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渠县恒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锦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渠县恒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元(其中,案款98600元,执行费14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703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金额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