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禧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开禧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石棉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824执115号

四川开禧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石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被执行人):

四川开禧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石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4400元,其中,执行款300000元,申请执行费4400元。本院已将执行款300000元转付给四川开禧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四川开禧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824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