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宏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眉山宏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33执保5号
***(申请执行人):
***与四川眉山宏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冕宁县泸沽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金额882509.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被申请人冕宁县泸沽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的银行账户以882509.9元为限额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576780.03元,未足额冻结原因是该账户余额不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2)川3433民初5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