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美罗钢格板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明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84执恢408号
成都美罗钢格板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明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6)川0184执917号民事生效调解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成都美罗钢格板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明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22,454.50元,执行费1,737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成都美罗钢格板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明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执行费1,737元已缴纳。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