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存根)
(2023)粤0232执624号
申请执行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坑二级水电站
被执行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坑二级水电站与被执行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11月1日立案执行,在本院立案执行后,现被执行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3日按照本案已生效的(2021)粤0232民初13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即被执行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了支付发电收入损失118056.2元、**履行利息2417.2元、鉴定费88781.97元的义务,并已缴纳了案件受理费1225.51元、执行费3021元)。本案立案执行的事项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 此 通 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