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宏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A7#商品住宅楼等5项(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和新宫村1404-657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被责令改正,并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9-07-29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上海蔚连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上海蔚连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