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朝阳春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朝阳春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011执1229号
四川省朝阳春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四川省朝阳春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2021)川1011民初314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缴纳执行案款177,424.84元(逾期利息申请执行人已自愿放弃)、执行费2,561元。本案于2021年7月26日执行完毕,该案业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盖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马燕